今天練習時被戴明用後踢踢中肋骨,很痛。
踢到的瞬間身體都不能動了,勉強的邊跳動邊向後移,整件護胸裡面都是燙的。
痛到眼淚快掉下來了,覺得撐不下去,還是向主審比出暫停的手勢。
不過主審不知道在混什麼,我狂比暫停,卻一點反應也沒有,那個當下真的很生氣。
直到後來我整個人蹲下來,主審總算暫停比賽。

事情過了,我卻又想起之前的事。
之前只要是對練,通常都是我當主審。
有一次判君瑋和翔仁吧,打到一半君瑋突然大喊「暫停!」然後蹲在地上。
我很確定在他一喊暫停,就伸出手喊了「kal-yeo」,可是還不知道發生什麼事。
他蹲下來,我走過去,他卻對我說「主審專業一點好不好!」
他受傷我很心疼,被這樣說也很自責。
可是其實我不知道我不專業在哪。
又不是重擊臉或下襠這種很容易判定會造成危險的動作。
是被重擊得分部位,然後太痛了要喊暫停。
我思考了很久,這種狀況到底是不是主審應該判斷的。
後來有機會去看比賽,也一直在注意這個問題。

直到這次大專盃,擔任主審的都是有經驗的裁判,
可是像選手向後跳動,又突然喊暫停,之後暫停比賽,進入傷停時間的狀況,也是一直出現。
撇去選手假裝受傷之類的情形,我才確定這樣的狀況對主審來說是很難判定的。
以主審維持秩序,盡量避免干擾比賽的進行的原則,我當初的做法是正確的。

嗯哼,所以呢?
1) 我要感謝他給我這個思考、觀察,和學習的機會。
2) 如果事情發生在現在,我應該不會自責了吧。不只是因為我終於確定事實,是因為當初只是被罵了就難過。
嗯,Love is blind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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